捏了捏口袋的纸,那个有坏人脸的男人给我的地址还在,但我现在已经没心情去找他算帐了。
我拿起手机,有通未接电话,是John打来的。他今天秋天本来要去清迈长驻研究,据说为期是半年,但友人竟然婉拒了那个研究单位的邀请,结果这半年都待在T市的研究院里,还一天到晚来找我。忽然和他黏得这么近,我觉得有点不习惯,以往John对我来说,就像片浮云一样,偶然抬头看见,一眨眼又不见了。
我正想回call给John,忽然一阵温暖的触感绕过我身后,又转到我身前来。我低头看去,灰狼高大的身影投射在长街上,我惊讶地叫出声来:“Johnny?”我的狼仰视着我,我赶忙微蹲下来,抱住他的头颈,心中又惊又喜:
“你怎么会跑到城市里来?要是被人发现怎么办?”
“不必担心,在下近来已经越来越习惯在人类的处所移动,再加上阁下送我的项圈,有掩饰的作用。若要与阁下长期相伴,这是在下应该学会的事。”
脸颊接触着微扎的狼毛,我觉得很感动,虽然我不认为Johnny有预知的能力,但他出现的如此恰到好处,让我的心情整个由阴转晴。想起前些日子,他在森林里对我说的话,又觉得有些脸红,我连忙放开他,支着膝盖看着他的眼睛:
“难得我们一起待在T市里,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阁下想去那里,在下必定奉陪。”
我笑着推了推他的耳朵,又抓到口袋里那张地址。现在我的心情好了许多,早上那个男人虽然可恶,但他第一次正视我时,出口的话却让我很在意。现在有Johnny陪着我,我忽然想去探一探这个住址,就算是陷阱也没关系。
我和灰狼说了我的主意,我们便按着男人抄的地址,找到了位在T市内的处所。那里还真的是间宿舍,灰色的外墙,外面晒满了衣物,看起来也不像没人住的废弃房屋。我向Johnny打了个手势,我们便顺着外围的铁梯上了四楼,找到了纸上的房门号码。
我向灰狼比了个嘘的动作,然后把耳朵靠到门上。里面传来男人的声音,似乎就是早上那个带猴子的工友,他好像在和什么人说话:
“你、你怎么连他都偷?我没有要偷他的东西啊!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