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朝我递出一样东西:「饿了吧,要吃吗?」
是根刚烤好的热狗,我怀里的雀鹰高兴地拍打翅膀,一面唱着:「香肠、热狗、还有可爱的我,今晚你要点那一道?」
我抱着鹰,空不出手来,于是便歪着头凑近John,直接含住食物的一端,像小狗一样叨回口里。
「你干什么!用手拿,用人类的吃法!」
友人不知为何脸红了一下,迅速抽开了手。
我被热狗烫了一下嘴唇,只好放开雀鹰,让牠滑翔到草地上,用手拿着咬下一半:「有什么关系,你害我烫到了啦。」
「吃没吃相,你还是一点都没长进嘛!」友人说。
我正想反唇相讥,举头就看到Johnny从远方慢慢踱了过来。
过了一个夏季,灰狼长得日益壮硕,颇有草原之王的气质,我顿时觉得十分骄傲,自己能和这样英俊威风的狼为伴。
「在下久寻阁下不着,原来阁下在此。」Johnny一跃跃到我身边,我把手中的半截热狗往上一抛,Johnny便利落地接住。
在野地里长大的灰狼是不吃死肉的,但Johnny因为被动物园养过,所以十分能接受。
我笑着和牠玩起来,抬头看见John很不高兴地瞪着我。他一直到现在,还不能接受我养一只狼当宠物,只要每回Johnny稍微亲近我一点,他就会开始冷言冷语。
有时灰狼到我森林里的住所找我,我总让牠趴在沙发上,和我一起倾听宗教音乐。如果John和牠都在时,John会忽然变得很小孩子气,不但会怪我只和狼聊天,还会和Johnny抢沙发。
有一次灰狼和我说:「阁下的人类朋友,似乎相当厌恶在下。」
「咦?还好啦,我想John也不讨厌动物,只是担心你会咬我而已。」我安慰道。
当时Johnny没有回我的话,也没有再说话。只是用我从未见过的深沉目光,望着John的背影。
「啊,原来你又跑到这里了。」
熟悉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Morris从山谷那头冒出来,面无表情地走向草地上的雀鹰,再小心翼翼地把牠捧在怀中,连看也没看我们一眼便转身离去。
我想起刚才Vincent和我说的话,于是站直了身:「那个,Morris……」Morris没有回头,只是抱着鹰停步。「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