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跟家里人道别,谢绝了家里给准备的好几辆马车的行李,只带走了家里三百万两的银票。
他准备去大一点的城市看看,因为在家里他没有归属感,还要时刻担心被人发现自己是假冒伪劣的,不如出去闯闯。
自己的那些宝贝也不能在这卖了,因为老板已经对自己印象深刻了,综合考虑,林振决定出去,只带走家里给的三百万,去大城市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林振走的那天,只骑了一匹黑马,背了一柄长剑,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随着林振的歌声,他第一次自己一个人无忧无虑的走在新世界,连树上的鸟他都觉得可爱。
离城百余里,林振在一个桑树下歇息,唤出万魂幡,放出了四位姑娘的亡魂,林振切断了她们与万魂幡的联系,失去万魂幡的庇佑,四个灵魂痴痴傻傻的飘在空中,不一会,林振看到一根根透明的丝线牵引着灵魂飘进了土里,这就是他们常说的被接引到了黄泉界,依照世上的善恶,进入轮回吧。
林振在百余里的城外才敢放出四位姑娘,原来想把亡魂交给她们的亲人,让她们的冤屈得以伸张,但现在,林振变成了李山,姑娘们又黑白颠倒,只觉得长得丑的人便是坏人,反咬了林振一口,心灰意冷的林振只能在这荒郊野岭把她们放了这是林振心里留存的最后一丝善念,让她们轮回转世,而不是彻底消散在人间。
做完这些,林振又骑上自己的黑马,向着目的地蒙山城进发。
林振还没见到这个世界有传送阵,要不然就算三百万花完,林振也要坐传送阵走。这骑马看起来挺好,挺帅,但马跑起来过分颠簸,震的林振的屁股蛋生疼,胃里也是翻江倒海,苦胆都快吐出来了,又因为天气炎热,这屁股跟内裤都快粘在一起成人皮画了,林振虽是修道者,也受不了这种折磨。
到了驿站,林振用黑马换了几坛美酒,这黑马出师未捷身先死,本想和林振一起看看这美丽的世界,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林振给卖了。
徒步行走的林振轻松了许多,慢点就慢点吧,也比在马背上被颠死强,林振沿着官路前行,这官路人来人往并不寂寞。修仙文明不会强迫人民去种地,更不会有士农工商地位一说,因为上层人大多辟谷,便失去了对粮食的根本需求。种地只是底层人为了活下去才做的事,稍微有点钱的都不会去碰,所以这个世界商人成了主流,繁华的官道人来人往,甚是繁华。
现在的林振虽然变得又帅又有钱,但上辈子刻在骨子里的不自信,那种自卑的感觉让他不敢直视别人的目光,更想逃离别人的关注,可现在的他真的好帅,总是吸引富婆小姐的目光,这让林振很不舒服,所以他只能选择离开官道,避开人多的地方,自己走僻静的小路。
小路之所以僻静就是因为道路坎坷,人迹罕至,野兽横行。是最开始连络又被废弃的道路,林振为了避开人群,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了,他觉得被野狼盯上自己还能跑,被野女人盯上,自己可能被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这里野草茂盛,都没过了脚踝,要不是中间有两条深深的车辙,压实了土地长不出东西,完全看不出曾经是路,想必这一路野兽横行,林振也更加的小心。
夕阳西下,天边出现了火烧云,林振觉得今天也走累了,选了个山丘丘升起火来。
正当他烤着鸡腿撒着孜然的时候,突然四周响起了喊杀声震天动地,一眨眼从灌木丛中冲出十几个面黄肌瘦手拿砍刀的男人,林振握起拳头,刚打算送他们去西天,为首开口了:“仙人,此地野兽众多,我等怕仙人熟睡恐遭不测,顾而刚才喊杀大叫,只为吓走周围的野兽,我等前来,只为了守护仙人平安”。
林振懵了,周围手下也懵了,举起的刀在手里不知道该怎么放了,刚有小的想说话,被领头的一声呵斥,闭了嘴。
林振虽然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但他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我初来乍到,对此地不熟悉,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就让你们守夜,明日无事,我定重重有赏,想必这些弟兄还未吃饭”。
说罢林振衣袖一甩,一地的美味佳肴,都是他买来存在万魂幡里,打算自己享用的美食,又拿出黑马换的美酒,林振打算跟这些人套套近乎,通过他们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美酒佳肴,想必一定能撬开阁下的嘴。
林振知道他们是打劫的,却如此面黄饥廋无精打采,印象中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个个都应该吃的起二斤牛肉喝得了十八碗酒,林振想知道,他们打家劫舍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