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著雨收下请柬,拿起派克笔,在一堆文字中,圈出了“瑞安”两字,这是宋临窗作为孤儿生活的地方,或许那里会有什么惊喜也说不定。
门口的大黄耷拉着脑袋,紧贴着高高的围墙,企图获得一丝冰凉。而在它的不远处则是一群拉黄包车的车夫,并排等着生意,皮肤黢黑,单穿一件无袖褂子。
中午一般上没什么生意,他们便席地而坐,其中一个看着年纪不大的车夫,说的话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
“我跟你们说,程家的传家之宝丢了,”顿了一下,他偷偷瞄了一眼程家大门,随即压低声音接着道,“程大当家可生气了,谁要是有线索,报给他就有一大笔报酬。”
“你说的真的假的,你是怎么知道的?”立刻就有人怀疑地问。
“当然是真的,据说这是程少爷的母亲留给他的,前几天刚带出门过,就被偷了”
“所以那是什么东西啊?”
“一枚翡翠扳指,可宝贝了,价值连城。”小车夫睁大眼睛,举着食指说着。
其余车夫听了均是震惊不已,只有一个名为虎子的车夫,若有所思。
……
而这个消息传到宋临窗这里的时候,他正躺在院内的藤椅上,喝着自制的冰镇酸梅汤,差点没一口喷出来,狼狈地擦了擦被溅到酸梅汤的地方,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中的纸条,
——啥,我怎么就成小偷了,程著雨这个王八蛋,胡说八道。
——我不就是偷偷地拿玉扳指去估个价,至于吗,这么小气。
盛夏,大户人家的房间里都会放着一缸冰块,驱散了不少暑气,而普通百姓,就只能祈求天气不要太热。虽然昨天刚下过雨,但是气温仍是居高不下,外面又闷又湿,大抵是最不愿意出门的时候了。
宋临窗躺了回去,接着发呆似的望着外面屋檐,以及屋檐下挂着,时不时响个一两声的竹筒,心想,
有人明里暗里要和自己扯上关系,都怪我这该死的魅力,算了,明晚的舞会才是目前要紧的事,唔,多搭配一些养颜美容的药材,一定会有人需要的。
百乐门,夜晚九点。
程著雨到了门口,先看了一眼百乐门的牌匾,外面的灯带真的是五光十色,作为一流舞厅,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进入的,所以百乐门这个招牌,已经为李明肖筛选了一批名流。
这次程著雨是一个人开车来的,门口穿着白色西服,服务生打扮的人,都是有眼力见的,不会多问一句,立刻走上前接过车钥匙,主动将车开去它该待的地方。
他将程荻打残的消息,没有任何想要隐瞒的意思,现在汀城大部分人都知晓,但不是程荻自己去嚷嚷,而是自己加了把火。
或许有些人还保持怀疑的态度,不过,刚好借这次的舞会,让其他人明白,自己的腿已经没什么大问题,别再随便打程家的主意。
服务员为他拉开大门,处于入口处的另一位服务员为他带路,今晚李老板的舞会在青梅厅举行。
舞厅里五彩斑斓的灯光投射在各处,但不晃眼。进门就可以看到一个硕大的舞池,大理石板砖拼成大大小小数十个万花筒,同时也分出了几个小舞池。
舞台位于里面,被高大的柱子挡住一部分,看不清楚,也有甜品区和休息区位于四周。
觥筹交错,心照不宣,人人手上都握着酒杯,无论是香槟、红酒、威士忌,各类颜色的酒,各色的人,唯一的共同点也就是每个人盯着的肉,谁不想独吞,但谁又能独吞?
程著雨嗤笑一声,漫不经心的走入其中,肉食动物,泯灭不了天性的。
嘴角带着得体的笑容,他刚踏进去,站在众人面前,就成为全场的焦点,那些人就像嗅到腥味的猫,目不转睛地盯着程著雨,每个人的视线不是带着戏谑,就是带着怀疑,毕竟最近发生的大事都和他有关,刚把自己的二叔气晕,又把自己的堂弟打残,可谓是心狠手辣。
作为舞会的主人,李老板自然是最先举着酒杯迎向他,欢迎他的大驾光临,其余人纷纷继续原本的话题,不再继续看他,舞池又开始变得热闹。
程著雨倒是十分自在,往里走着,顺便从身边的服务员端着的酒盘中,拿走了一杯香槟,和李明肖碰杯,干掉半杯,
“哪里哪里,李老板的邀请怎么敢不到场?”
“那就里面请,随意些,不必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