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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保洁员悟空(TV版1145)

“还是不安……还是敌仇……金箍当头,欲说还休!”

柯哀和三小只向着声音看去,却见有一个头上戴着一个护额,当然这个护额是篮球运动员使用的那种,而不是忍者使用的那种。红色的护额上有非常显眼的黄色金箍图案,这个人就戴着这个不是金箍的金箍,整个人坐在一张长椅上,显得有些落魄。

柯南和小哀走到怪人的身边询问:你的歌,听起来似乎有什么深意,你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这个时候,最先发现尸体的美黑沙龙接待员说:这个人是我们雇的临时工,平时工作就是打扫卫生。现在这里出了凶杀案,他今天也就不能再打扫卫生了。

警察来以前,必须保护现场,这是常识,对吧?

柯南点了点头,可还是问那怪人:你叫什么名字?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头戴金箍护额的怪人说:你叫我悟空就可以了,这里的人都这样叫我。

因为你们看见尸体的造型的时候,说出了名画《马拉之死》以及《耶稣和裹尸布》,我觉得你们虽然是小孩子玩,但是却比普通的警察头脑灵活……

所以,我就想给你们一些提示:

柯南问:提示?

悟空苦笑着说:当然了,哪怕是电影《七宗罪》那样的案件,也是可以作为七个不相干的案件的。电影里面的男主角会联想到《圣经》里的“七宗罪”,也是因为在案发地是一种普及非常高的读物。他按照“七宗罪”这个思路,预判罪犯的下一步行动,其实就等于警察被凶手牵着鼻子走,进入了罪犯更加认可的逻辑进行办案。

灰原哀问:可是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不就抓不住凶手了吗?

悟空说:单纯从电影的结局来看,罪犯还是完成了他希望完成的谋杀案,并且警察的妻子也因此而死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准确的破获案件,普通人并没有得到好处,警察也没有好处。对于警察来说,还不如等罪犯完成了他的“行为艺术”,然后罪犯也自杀了,案件自然就破案了,警察的妻子也就不用死了。

柯南说:我不是警察,而是一名侦探,我只关心事实的真相,你是否愿意告诉我一些有用的信息呢?

悟空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他盯着柯南,认真地说:这个杀人的花样早就有,有个很有名的历史名人,叫做“谭嗣同”的,你知道吗?

柯南问:谭嗣同不是戊戌变法的戊戌六君子之一么?

悟空点头说:没错。谭这个姓氏,就是日落的意思,也是紫外线的意思。

之前你们看出来死者用身体凹出来的造型,是名画《马拉之死》的反面。马拉之死是法国大革命的典故,而谭嗣同之死则是戊戌变法的典故。

同是古代匈奴民族的简称,“同”与“回”只看字形,就知道是表达相反的意思了。老马导师是犹太人,犹太人其实是匈奴人的一个分支,所以老马导师最早的支持者们,彼此称呼对方为“同志”。

灰原哀用很平静的语气说:你说的这些话,如果发布在网上,很可能会被“和谐”掉的。

悟空摇了摇头,无奈地说:你说得没有错。现实中一名叫谭蓓蓓的孕妇,诱骗一位女孩回了自己家,并且这位孕妇跟她的丈夫还合力把那位女孩杀死了。

现实中这个孕妇杀人的花样,也同样是“谭嗣同”。案发地佳木斯和凶手白云江这个名字,都摆明了白云江是匈奴民族而不是身份信息表明的汉族了。

匈奴民族在客观上肯定是存在的,可是因为这是一个主张犯罪的民族,因此在我国并不是合法的民族。因为匈奴民族不合法,所以身份信息也表现不出来。

柯南问:这样一来,岂不是匈奴人犯罪,结果却是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人背黑锅吗?

悟空说:没有错。

你提到了另外一个常见的油画题材《耶稣和裹尸布》,也就是我们看见的死者的死状。可能你不知道,历史上的耶稣是被犹太人吃掉了尸体的。今天我们在天主教堂参加吃圣餐的仪式时,仍然用葡萄酒代表耶稣的血,用糕饼代表耶稣的肉。这就是纪念犹太人吃了耶稣的这件事。

在我国的匈奴分支,一般不叫犹太人,而是叫做匈奴,或者他们以江湖人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比如金庸小说里的“古墓派”,原型就是现实中的匈奴家族式江湖门派。扮演小龙女的刘亦菲也不是真正的华裔,而是长得像华裔的犹太人。喜剧明星卓别林的妻子也看起来很像中国人,但是她很明确地表明了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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