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
“不是这样,嗯,我,呃,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想想,呃—”我顿了一下,想拖延一下时间,“——想想讲个什么样的故事。
哦,我的上帝啊,讲哪一个故事?讲哪一个故事?讲哪一个故事?我的脑子里浮现的全都是《小猫在帽子里躲猫猫》这种幼稚的故事,糊弄一下我的那些学生还行,在这里讲恐怕有些不合适。
我那英语老师的头脑里开始浮现出一句话:“你好不容易才记住的东西居然一文不值!”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天啊,谁能快点来拯救一下我啊。
我冲着杜格尔笑了笑,很是不安的他脸上又浮现出笑容。要是他真是一只小狗,我猜他肯定会冲着我猛摇尾巴——他真的很可爱。
在过去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向那些十六岁大的孩子灌输一些美丽的歌谣,可是,他们却没有受到一点熏陶。
反而,却有着反作用——倒是我能够背诵出《强盗》和《夏洛特夫人的退后与前进》。在我睡觉的时候,它们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即便我白天上课已经筋疲力尽。
我非常喜欢这两首歌谣,我更喜欢《强盗》,尤其是译过来之后,罗琳娜·麦肯妮特还给它配上了音乐。本来阿尔弗雷德·诺伊斯写的诗歌已经很酷了,再配上麦肯妮特那充满爱尔兰魔法的音乐,魔力十足——凯尔特风味十足。这样,背起来就更容易了。
我一会儿拉扯着我的卷发,努力地想要找出一个合适的故事;一会儿又拉扯着我的衣角,还是徒劳无功……呀,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些零零散散的只言片语。等等,我得把那些不合适的词语换掉,如得把步枪换成宝剑,得把扳机换成剑锋,得把子弹射出换成剑锋划过……
在这里我可没有看到任何的枪支,不过,我敢打赌,在不久的将来这些聪明的半人马应该就会有的。
我站了起来,挺了挺脊梁,摆出一副“大家请注意,我是老师,我得成为全场的焦点”的派头。他们也还真是一群专心的学生,都集中注意力,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我。我清了清喉咙:
漆黑寂静的夜里,风呼呼地刮着,树叶沙沙作响。
月亮是幽灵的帆船,颠簸在云海之间。
月光洒在路面,柔柔地给它铺上了一条米白色的锦缎,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一群强盗骑马而来,
来到了一间破旧的旅馆门前——
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我一点也不擅长唱歌,不过,我知道,我的故事还讲得不错。即使在我的那个世界里,每当我读起或者背起这些故事时,我的学生们总是非常激动兴奋。据他们说,“真的很醋”。
我可没有罗琳娜·麦肯妮特那绝妙的高音和完美的音色,我也不打算尝试,我尽量用激情的语言完美而传神地讲完这个故事。
在故事的第二章节,我试图唱出来:
他头上藏着一顶法式高帽,帽檐突突地翘起,下颚上系着丝带。
身着酒红的天鹅绒外套,棕色麂皮马裤。
全身洁净如新,一个褶皱也没有。
马靴长至大腿。
胯下骑着宝马良驹,
腰间别着锋利宝剑,
在熠熠星光下,寒光闪闪——
在讲述这个悲伤又美丽的《强盗》故事时,我在篝火前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来回踱到我的听众面前。当听到贝丝(旅馆老板的女儿)扎了“一个暗红色的蝴蝶结在她又黑又亮的辫子上”时,半人马们都微笑着;当我讲到贝丝的强盗爱人如何亲吻着她的秀发,发誓“即便是要闯过地狱”也会再回到她的身边,半人马们也为之叹息,为之感动。
当听到强盗发现自己的爱人为了警告他,而被杀死时,他们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我继续讲道:
他回来了,像一个疯子一般,对着天空不断地咆哮、咒骂。
他不断地挥舞着他那把锋利的宝剑,
路上风尘滚滚。
金黄的月光下,
剑锋上血迹斑斑,
酒红色的天鹅绒早已色彩黯淡。
他还是被杀死了,
被那些红衫军杀死了,
像一条狼狈不堪的狗一样被杀死在路边。
他倒在血泊里,
头上还戴着那顶法式高帽,
下巴上还系着那根丝带。
我开始讲故事的最后一节,站在两堆篝火间的阴影处,我的手随之比画起来,就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