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杂事,桩桩件件都藏着委屈。
孙清宁的父亲与葛小琴的父亲同在蓝平大学里任教,因此他们二人自小便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孙清宁七岁那年暑假,父母要回老家,可他一心想着跟葛小琴玩,不肯离开。父母无奈,只好把孙清宁交托给葛小琴父母照看。因为两家人关系一直不错,所以孙氏夫妇也就放心离开了。
路上,孙父长途困倦,没能把好方向盘,一个莫名其妙的急转,迎头撞向对面载满钢材的大卡车,当场身亡。
据说车子的前半截完全变形,几乎消失,而孙氏夫妇的尸体也被压扁,从头至脚,骨头全碎,肉组织被压成糜状,粘粘在玻璃上,法医用小铲子非常小心才将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体铲下来。
孙清宁至此成为孤儿,葛氏夫妇主动收养了他,成了他的养父母。
孙清宁的性格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顽皮的孩童,一夜间成长为深沉忧郁的男人。他寄居在葛家,几乎不说话,每日放了学,就把自己埋在房间里看书,妄想沉浸在虚幻的世界里,好忘记父母。
久了,葛氏夫妇忘记了当初与孙家的友情,慢慢开始厌弃这个本不该吃自家饭的男孩。
那时候,孙清宁和葛小琴都已十三岁,是初中生了。女孩向来比男孩开窍早一些,更何况葛小琴又生得漂亮。进了初中,总喜欢与男生哄闹,哄闹多了,便开始了肌肤之亲。这一切孙清宁都是知道的,不过他不关心,他仍旧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无关的一切都不闻不问。
十六岁那年,二人都是高一,二人成绩都一般,孙清宁按部就班读了十四中,而葛小琴,在其父亲的帮助下,进来市里最好的高中。
但事不如人愿,葛小琴开始正大光明的早恋,晚归,逃学,最后发展到了与男朋友私奔,三天三夜不知所踪。
葛母几乎崩溃,将无处发泄的怒火全部泼洒在孙清宁身上。那一晚,葛母用一根拖把杆,将孙清宁打得跪地求饶。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求饶,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是因为七岁那年未曾同意与父母共同回家吗?
是因为幼小的自己无处可去不得不吃别家饭睡别家床吗?
还是因为受到刺激因此丧失了与人交流的能力所以惹人厌烦了吗?
他说不清楚,但他知道自己只有像一条狗一样跪在地上求饶,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拖把杆断了,葛母也累了。
他拖着疼痛不堪的身躯,带着自己的书包离开。
走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他想死。
但他没有选择死,而是选择另一种放弃。
*
十六岁,正是热血的年纪,遵循着人体发育规则,他体内积压了一股火。
隐匿在高楼大厦装点的城市间,有着一条条如同泥鳅般的巷子,巷子里藏着的,是永不能见天日的肮脏交易。
“要什么服务?贵的两百,便宜的五十。”
俗不可耐的霓虹灯映着浓妆妖娆的女人,女人穿着细吊带,超短裙,翘着二郎腿吃着西瓜。瓜子噗噗噗吐了一地,间隙还加一口浓痰……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是一个女人。
孙清宁摸了摸口袋,恰巧有五十,是他在学校帮人写作业赚来的。
用这张票子,他换来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释放过体内的热火后,他觉得死而无憾了。
早起,他擦觉昨夜的事,不知所措。女人坐在床边描眉画唇。
“起来了?是你自己走还是要我送你去上学?”女人从镜子里看着他问。
“我……我自己去!”他慌慌张张穿好衣服,拎起书包就走。
“我今天晚上没事,你可以来找我。”女人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
女人名叫任雅,十八岁,是个地地道道的鸡。她愿意免费服侍孙清宁,无非是看中了他的外表。那些个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要不是他们有钱,哪个女人会愿意扑进他们怀里。
女人男人,都是好色的。
男人好色久了,无非是伤肾。
女人好色久了,就伤心了。
孙清宁寄住在任雅这里,每日放学回来,都能看见任雅在服侍不同的男人。原先他还会回避,时间长了,他也就无所谓了。任雅做任雅的生意,他就在屋子外面写自己的作业。等任雅送走客人,就拉他进屋,让他释放一下。
躺在床上,任雅靠在他